导言
商品及服务税委员会在22日举行的第31次商品及服务税理事会会议上nd2018年12月在新德里做出了以下与商品及服务税税率变化和澄清(商品)有关的决定。在本文中,我们将举行第31届商品及服务税委员会会议。为了便于理解,商品及服务税理事会在第31届商品及服务税理事会会议上做出的决定已在本说明中列出。同样的规定将通过具有法律效力的公报通知/通告生效。
1。 影响 GST RFD-01A 表格中退款申请的商品及服务税退款相关变更
- 将在试点基础上实施一项由中央或州税务机关批准的退款金额的单一授权发放权的计划。
- 不久将在商品及服务税门户网站上更新新功能,以便可以通过电子方式上传与商品及服务税 RFD-01A 表格中的退款申请相关的支持文件/发票。
- 对于在上述更新之前在公共门户网站上生成的 GST RFD-01A 表格的退款申请(与退还现金分类账中超额余额有关的申请除外),并且在生成ARN后的60天内未向司法管辖区税务局提交退款申请,则应使用其注册的电子邮件ID向索赔人发送信函,其中包含在何处提交上述退款申请的信息。如果申请未在电子邮件发送之日起 15 天内提交,则上述退款申请将被立即拒绝,扣除的金额(如果有)应重新存入 电子信用账本 索赔人的。
- 以下列出的其他类型的退款现在将通过 GST RFD-01A 表格提供 —
- 因任何评估/临时评估/上诉/任何其他命令而应得的退款;
- 对随后被视为州际供应的州内供应缴纳的税款,反之亦然;
- 超额缴纳的税款;以及
- 任何其他退款。
2。 商品及服务税申报表相关
下表汇总了影响各种商品及服务税申报表的新到期日以及延期的期限。
| RETURN FILING FORM |
PARTICULARS |
PERIOD |
NEW DUE DATE |
|
GSTR-9
|
Annual Return
|
F.Y. 2017-2018 |
30.06.2019 |
| GSTR-9A |
Annual Return (For Composition Taxpayer) |
F.Y. 2017-2018 |
30.06.2019 |
| GSTR-9C |
Reconciliation Statement & Certification |
F.Y. 2017-2018 |
30.06.2019 |
|
GSTR-8
|
Return to be filed by E-Commerce Operator |
October, 2018 November, 2018 December, 2018 |
31.01.2019 |
| GST ITC-04 |
Details of goods / capital goods sent to job worker and received back |
July, 2017 to December, 2018 |
31.03.2019 |
2.1 提交周年申报表的要点
- 在提交表格之前,必须提交 GSTR-1 表格、GSTR-3B 表格和 GSTR-4 表格 GSTR-9、GSTR-9A 和 GSTR-9C 表格的年度申报表。
- 只有那些 HSN 代码 内向补给 需要申报其价值等于或大于入境供应总价值的10%。
- 在提交年度申报表时,如果需要额外付款,则只能通过商品及服务税 DRC-03 表格以现金支付。
- ITC 无法通过 GSTR-9 和 GSTR-9C 表格获得。
- 与上一财年有关的所有发票(无论此类发票在 GSTR-1 表格中报告的月份是哪一月)都将自动填充到 GSTR-9 表格的表 8A 中。
- “非商品及服务税供应” 的价值还应包括 “不供应” 的价值,可以在表格的表 5D、5E 和 5F 中报告 GSTR-9。
- 对上传对账单的纳税人的验证将包含在 GSTR-9C 表格中。
3. 反向充电机制
- 在根据RCM缴纳税款方面,议会和州立法机构应获得与中央和州政府相同的税收待遇。
- 向注册人员提供的保安服务(提供保安人员)应置于RCM之下。同样的情况不适用于已注册TDS和组合计划交易商的政府部门。
- 未注册的商业协调人向银行提供的服务以及商业代理人向商业代理人提供的服务应置于RCM之下。
4。太阳能发电厂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厂的商品及服务税
- 根据第84、85或94章的规定,对可再生能源设备及其制造部件(生物气发电厂/太阳能发电系统等)规定了商品及服务税 @5%。
- 在供应5%的商品及建筑服务等服务以及用于太阳能发电厂的其他商品的情况下,总价值的70%应被视为吸引5%的商品供应价值,其余30%应视为具有标准商品及服务税税率的服务供应价值。
5。向商品及服务税迁移
允许再有一个完成迁移过程的窗口。相关的截止日期如下
详细信息截止日期未提交完整表格的纳税人 商品及服务税注册表-26 但谁在 31.12.2017.31.01.2019 年之前只收到了上述推荐纳税人在 2017 年 7 月至 2019 年 2 月期间以及 2017 年 7 月至 2019 年 12 月季度的 GSTR-1 表格和 GSTR-3B 表格的申报截止日期(2018.31.03.2019 年 12 月)
6。 关于 ITC 的最新情况
与供应商在2017-2018财年开具的发票相关的ITC可以在2019年3月提交GSTR-3B 表格的到期日之前由收件人使用,但须遵守规定的条件。
7。其他重要更新
- 将引入为每个税头设立单一现金账本的计划。
- 新的申报表申报系统将从1开始试行st 2019 年 4 月,从 1 日起,同样的规定将强制执行st 2019 年 7 月。
- 如果在 22 日之后提交 2017 年 7 月至 2018 年 12 月的月份/季度 GSTR-1、GSTR-3B 和 GSTR-4 表格,则免收滞纳金nd 2018 年 12 月但在 31 日或之前st 2019 年 3 月。
- 系统将进行更新,这样纳税人就无法 生成电子账单 以防他在连续两个纳税期内没有提交申报表。
- 原则上批准商品及服务税法案中的以下修正案:
- 设立预先裁决中央上诉机构(AAAR),以处理两个或多个州上诉预裁机构就同一问题作出的裁决相互冲突的案件。
- 修订《CGST法》第50条,规定在考虑了可接受的进项税抵免后,只能对纳税人的净应纳税额收取利息,即利息只能对通过电子现金账本应付的金额征收。
8。利率变动的相关新闻稿
- 商品及服务税委员会在第31次会议上就服务商品及服务税率做出的决定
- 在2018年12月22日举行的商品及服务税委员会第31次会议(新德里)上提出的建议——税率变动
- 在商品及服务税委员会第31次会议上就商品税率变更和澄清提出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