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Goodmatric Export Pv. Ltd. 和另一位 V.印度联盟和其他国家(令状请愿书(ST.)2020年第94899号(日期),应答人的要求,请愿人的银行账户已被冻结,理由是请愿人在定价过高的发票上进口原石和半宝石。
申请人的银行账户被冻结超过12个月。请愿人辩称,在最长12个月的时间内,不得援引《海关法》第110(5)条。此外,在没有任何命令的情况下,账户冻结的延期不得超过6个月。
高等法院阁下认为,第110(5)条本身不是一项程序性条款;相反,它本质上是强制性的。作为一项强制性条款,应严格遵守规定的程序。只能按照规定的方式援引第 110 (5) 条。在本案中,由于第110(5)条在发出信函之日不可用,而且任何命令都不支持将期限再延长6个月。此外,总期限不能超过最长12个月。因此,这封信可能会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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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案的简要事实
- M/s Goodmatric Export Private Limited(“申请人”)从事宝石和半宝石的进口。
- 税务情报局(“受访者”)收集了一份情报,称某些不道德的进口商正在进口申报为 “粗糙宝石和半宝石” 的商品,这些商品的发票过高。
- 在调查期间,它透露请愿人从海外供应商进口了此类物品。
- 夸大这种 “粗糙宝石和半宝石” 价值的理由是,对这些物品不征收关税。只需要缴纳综合商品和服务税(IGST),但税率也仅为0.25%。
- 请愿人进口了高达2000亿印度卢比。
- 因此,答辩人致函申请人银行,要求 冻结借款 请愿人根据1962年《海关法》第110条提出的陈述。
- 因此,银行冻结了请愿人的所有银行账户。
- 另一名独立人士参与了这次欺诈性进口,他代表包括申请人在内的几家公司进行了此类欺诈性进口。
- 向请愿人发出了出庭传票,但由于在给定地址找不到请愿人,传票无法送达。申诉人没有在答辩人面前出庭,也没有配合调查。
- 由于不合作,调查尚未进入最后阶段。
- 请愿人在高等法院对要求冻结银行账户的信件提出质疑。
2。请愿人的争论
请愿人向尊敬的高等法院提起上诉,辩称:
- 《海关法》第110(5)条规定的临时扣押期限最长为12个月。
- 此外,在本案中,根据《海关法》第110节,临时扣押银行账户的期限可以超过六个月?由于没有通过延长最初6个月的命令,受访者无法获得6个月的延长期限。
请愿人进一步否认了被告的指控。
3.答辩人的争论
受访者认为,请愿人的行为并不能激发信心。根据《印度宪法》第226条,此类人无权援引令状法院的自由裁量管辖权。
4。法律摘录
下文重申了2019年财务(第2号)法案插入的《海关法》第110(5)条的相关法律摘录,自2019年8月1日起生效:
“(5) 如果有关官员在根据该法进行的任何诉讼中认为出于保护收入利益或防止走私的目的有必要这样做,经海关总监或海关署长批准,他可以通过书面命令临时扣押任何银行账户 期限不超过六个月。
但海关总监或海关署长可出于书面记录的理由, 将该期限再延长至不超过六个月的期限 和 在规定的期限到期之前,将延期时间通知临时扣押银行账户的人。”
5。Hon'ble 高等法院的分析
- 仔细阅读这封受到质疑的信件后发现,这封信是根据1962年《海关法》第110条签发的。
- 但是,该事项没有说明请愿人参与了非法活动,此类非法活动所得款项已记入必须冻结的银行账户。
- 普遍认为,“无论有关银行账户中有多少金额(余额),根据1962年《海关法》第110条以及1962年《海关法》第121条,该办公室都没收了同样的款项,因为有记录在案的理由表明这些公司参与了走私活动。”
- 但是,令状申请中提出的有争议的问题是,临时扣押银行账户是否可以持续到一年之后?
- 根据该法第110 (5) 条,临时扣押银行账户的期限只能为6个月。在以书面形式记录原因并告知受影响人员之后,可以再延长6个月。
- 还对以下情况给予了信任 M/s. Boxster Impex 私人有限公司 vs.印度联盟 和其他人 其中 Hon'ble Court 认为:
- 从该法案第110(5)条的语气和主旨来看,显然确实如此 本身不是一项程序性条款;相反,它本质上是强制性的, 尽管也规定了使上述条款生效的程序.
- 作为一项强制性条款,应严格遵守规定的程序。
- 此外,考虑到情况和性质,此类条款只能具有预期效力,不能具有追溯效力,有关的《金融法》也对此作了明确规定。
- 冻结银行账户的信于2019年3月1日发出。这是在该法案第110(5)条插入之前。因此,很明显,不可能援引这一条款来冻结请愿人的银行账户。
- 否则,只能按照该法令第110(5)条规定的方式援引该法第110(5)条的规定,即:
- 暂时扣押银行账户的命令应予通过 由适当的官员以书面形式;
- 这样的顺序是 在任何诉讼期间通过 根据《海关法》;
- 在通过此类命令之前,有关官员必须形成意见,认为这种扣押是保护收入利益或防止走私所必需的;
- 在通过此类命令之前,有关官员必须事先获得海关总监或海关署长的批准;以及
- 这种临时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 根据附带条件,专员可以将扣押期再延长一段时间,但不得超过6个月。但是,他必须记录延长的理由,并且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到期之前将延长期限通知该人
- 因此,值得注意的是,第110(5)条规定了几个先决条件和程序。因此,在扣押银行账户之前,必须发出临时扣押银行账户的书面命令。在 如果没有这样的书面命令,被告不可能暂时扣押申请人的银行账户 而且即使在允许的延长期限之后仍继续扣押.
- 此外,还有人依赖以下问题 Samyak Jewels Pvt. Ltd. vs.印度联盟 其中认为该科使用了 “临时” 一词.在研究 “临时” 一词的含义时,人们认为这是一项临时安排。此外,这两个词—— “临时” 和 “附件” 结合起来只能表示 临时附件。 词典中 “临时” 的含义是 “目前已安排或存在,以后可能会更改”。因此,该法规规定了明确的时限,超过该期限,扣押将在法律上失效。
6。高等法院阁下的裁决
基于上述分析,Hon'ble High 认为:
- 没有理由继续临时扣押申请人的银行账户。
- 此外,没有提交任何文件表明海关总监或专员已通过任何命令,首先是临时扣押银行账户,其次是将最初的6个月期限延长至不延长6个月的期限。
- 最初的6个月期限已于2019年11月到期。即使假设并向受访者再提供六个月的福利,一年的外限也已于2020年5月到期。
- 临时附文是在2019年5月8日发布的,当时法规中没有上述条款。
- 因此,以M/s. Boxter Impex Pv.Ltd.(上文)认为该条款具有潜在适用性的决定为依据。
- 因此,这种行使权力显然是非法的,在一年的外部时效期限到期之后,无论如何都不能继续行使权力。
因此,有争议的这封受到质疑的信件被撤销并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