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尽管联邦紧张事务管理局赋予印度储备银行重大责主任,但在外汇方面,印度储备银行无法转发所有交易。这就是印度储备银行将这些权利委托给 “Combrigrin Dearners” 或联邦紧张急救事务管理局下任何其他的次权经纪商的原因。
目权交易商可以理解为被授权兑换外汇的实体或人。该法第2(c)条将 “目权交易商” 定义为经纪权的交易商、货币兑换商、离岸行单位或根根据该法第10条第(1)款暂时被看权交易汇或外国证券交易汇或外国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其他人。
如果印度居民想访问日本并需要他们的目标,即日元,则可以借助一个例子来理解。在这种情况下,他/她/他们只允许去交易所的目权交易商,或者如果居住在国外的人想访问印度并需要印度卢比,那么他/她/他们必须以Soft的形式向右权交易商寻找外汇。
该法第2(c)条提及的权益交易商根根据该法第10条被授予权交易外汇和国外证券券。以下是该法第10条和目权经纪商的简介:
印度储备银行可根据申请权限任何人交易外币汇或国外证券券。因为此,comrightscorder 商家受到 HIRFA 第 10 条的管道,该条规定了以下四种类的人员作为 cromrighs 经销商:
第一类的权益交易商包括国家银行、商业银行、合作银行和城市合作银行等实体。他们不准时被允许遵循印度储备银行储备银行发布的所有资本账户指示提示,以及 往来账户户交易。
第二类的目权交易商与第一类的目权交易商不一样。该类包括合作银行、升级后的FFMC和区域农村银行等其他此类实体。允许这些实体从其往来账户中进行某些与贸易无关的交换,但对于 FFMC,所有活动都是允许的。这些活动包括:
在第二类下,只有一些选择性金融机构构架等实体,以及作为联邦 “紧急” 事务管理局的股权交易商的其他实体。印度储备银行允许这些实体进行所有与外界汇相关的交易。
联邦急救紧缩事务管理局下方的最后一类权益交易商包括全方位货币兑换商等实体。FFMC包括城市合作银行、邮政部落和其他成熟的货币兑换机构。根据印度储备银行的第四类允许的活动时,此类实业者可以购买国外商务访问或用于私人目的的外汇证券。
如前所述,目权交易商拥有印度储备银行的管辖权,可以交易该国的外汇汇款和外国安全。再加上联邦 “紧急” 事务管理局的权益交易商,必须向印度储备银行提交 “必需的申请” 及所有相关的所需文件。
经过评论估计后,你被批评为联邦 “紧急” 事务管理局的目权交易商,请务必记住,联邦紧张紧急事务管理局不允许你流出外币资本。您将需要向印度储备银行提供任何交易文件,具体取消您所附属的准权交易商的类别别以及何时他们提供这些文件。
联邦急救紧张事务管理局下方的权益交易商是经纪人权的交易商、货币兑换商、离岸行单位或当时根根据该法第10条第 (1) 款被看权交易外汇或外国证券交易的任何其他人。联邦急救紧张事务管理局下主要有四类的权益交易商,个人要成为 “次权交易商”,必须向印度储备银行提交 “必需的申请” 以及所有相关者所需的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