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避免任何错误和欺诈的可能性,政府正在实施各种新功能 提交商品及服务税申报表。 GSTR-3B 是月度申报表 用于提供当月销售和购买的摘要以及商品及服务税负债的计算。但是,在 GSTR-3B 申报中面临的大多数常见问题或犯的错误如下:
- 销售信息不匹配: 为了传递虚假的进项税抵免,纳税人在中提供详细的销售信息 GSTR-1 并且在提交 GSTR-3B 时不要考虑同样的问题。同样,有时会无意中输入错误的信息。
- 过剩的 ITC 可用量: 政府已在CGST规则中插入了第36(4)条。根据新规定, 纳税人可以在 GSTR-3B 中申请进项税抵免,但截至提交 GSTR-3B 之日,GSTR-2A 中最多可获得 110% 的 ITC。 但是,大多数纳税人未能根据规则36(4)申请ITC。
1。GSTR 3B 中对外供应和内向供应的汽车总量
为了避免上述错误,GSTIN 在 2020 年 11 月的 GSTR-3B 中实现了新功能。GSTIN 有 启用自动填充 对于有责任按月申报 GSTR-1 的纳税人,在 GSTR-3B 中提供以下信息:
1.1 来自GSTR 1的GSTR 3B对外供应的汽车总量
根据表3.1——向外和反向收费的入境供应税和表3.2-向未注册人员提供的州际物资(与可能被反向收费的入境供应有关的表3.1 (d) 除外),由该系统根据以下详细信息计算得出 GSTR-3B 对外补给 在表格中输入 GSTR-1 在纳税期间。
1.2 GSTR 3B 中从 GSTR 2B 向内供应详细信息的自动填充情况
符合条件的进项税抵免(ITC)的详细信息 在表 4 和 表 3.1 (d) 中可能被反向收费的入境供应的详情 根据 GSTR-2B 中显示的纳税期信息自动填充。GSTR-2B 表格是自动起草的表格,包含进项税抵免的详细信息。GSTR-2B 是根据提交的信息自动填充的 供应商在 GSTR-1 中。
2。GSTR 3B 自动种群的显著特征
- GSTR 3B 的自动填充可以 PDF 格式下载。下载的表单包含表格信息。单击 “系统生成的 GSTR-3B” 选项卡可以下载相同的内容。
- 系统生成的 GSTR-3B 仅用于帮助纳税人提交 GSTR 3B 表格。纳税人有责任确保在 GSTR-3B 表格中报告和提交正确的数值。
- 允许纳税人更改 GSTR-3B 中自动填充的金额。但是,如果差异超过自动填充金额的10%,则系统将通过将此类列标记为红色来提示纳税人发出警报。但是,仍然允许纳税人提交具有更高变量的 GSTR-3B。
- 如果纳税人未在此期间提交 GSTR-1 表格,则系统生成的摘要将相应的值显示为 “未申报”。同样,如果未为该期间生成 GSTR-2B 表格,则系统生成的摘要将相应的值显示为 “未生成”。
- 如果纳税人在系统自动填充之前在 GSTR-3B 表格中输入并保存了任何值,则系统不会更改/覆盖保存的值。
- 表 5-” 豁免、零和非商品及服务税的入境供应” 和表 6.2-” TDS 和 TCS 信贷” GSTR-3B 表单不是 PDF 的一部分,也不会由系统自动填充。
3.GSTR 3B 自动填充参考
GSTR-3B 表格中的信息应按以下方式自动填充:
| GSTR-3B表中的信息 |
自动填充信息来源 |
备注 |
| 表3.1(a) 对外应税供应(零税率、零申报及免税除外) |
根据GSTR-1表中录入的信息自动填充:表4、5、6C、7、9、10及11 |
GSTR-3B中的信息通过汇总纳税人在GSTR-1对应表格中申报的所有数值自动填充。
正值将在相应表格中体现。如有负值,该表格及系统将显示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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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3.1(b) 对外应税供应(零税率) |
GSTR-1表:表6A、6B及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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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3.1(c) 对外应税供应(零申报、免税) |
GSTR-1表:表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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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3.1(e) 非GST对外供应 |
GSTR-1表:表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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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3.2 上述3.1(a)中供应商向未登记人员、复合纳税人及UIN持有人进行的跨州供应详情 |
GSTR-1表:相应表格中按供应地(PoS)申报的详细信息 |
向未登记人员、复合纳税人及UIN持有人进行跨州供应的按供应地(PoS)分类详情。 |
| 3.1(d) 须反向征税的进项供应 |
GSTR-2B表:第三部分A节第III部分,表4第A部分第III节 |
此数据从GSTR-2B表自动填充。正值将在相应表格中体现。如有负值,该表格及系统将显示为零。
但若实际负债超过系统自动填充值,纳税人应在GSTR-3B表中编辑并申报正确数值。如差异超过规定金额,系统将持续显示红色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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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A(1、3、4、5)可用进项税抵扣 |
GSTR-2B表:第三部分第A节第I、II、III、IV分节 |
此数据从GSTR-2B表自动填充。正值将在相应表格中体现。负值将视为进项税抵扣冲回,并计入表4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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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B(2) 进项税抵扣冲回 –(2)其他 |
GSTR-2B表:第三部分第B节第I分节,表4第B部分第I节 |
此数据从GSTR-2B表自动填充,涵盖以下内容:
可用进项税抵扣的所有贷项通知单正值;若为负值,则可在先前实例基础上申请退还(须经冲回处理)。
不可用进项税抵扣的所有贷项通知单正值。
如表4A(1、3、4、5)可用进项税抵扣中存在负值,则此类负值应冲回并计入本表。
若发票与贷项通知单出现在同一月份,则应分别在可用进项税抵扣及进项税抵扣冲回项下单独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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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忽略表3.1 (d) 中对入境供应引起反向电荷的责任提示
它已提请该部门注意,当纳税人修改表3.1(d)中自动填充的值时,该系统会发出警报- 向内电源吸引反向电荷 其中,变量超过自动填充金额的10%。
该部门已澄清该警报是错误的。技术团队正在努力尽早解决这个问题。
同时,纳税人可能会继续申报正确的信息 反向收费下的责任 在 Table-3.1 (d) 中,继续提交 GSTR-3B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