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 55 届 GST 理事会会议提出的建议,印度中央间接税与关税委员会(CBIC)通过第 245/02/2025-GST 号通函(日期为 2025 年 1 月 28 日),就某些服务的 GST 适用性发布了以下详细说明:
1. 监管机构(如银行和非银行金融公司)所征收罚金的 GST 适用性
问题:
- 印度储备银行(RBI)已向受监管实体(RE),即银行和非银行金融公司(NBFC)发布指令,要求不得因未遵守贷款条款而收取罚息。然而,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受监管实体需针对违规行为征收罚金。
- 此项修订旨在培养信贷纪律意识。但这些指令不适用于有其特定产品准则的信用卡、外币商业借款、贸易信贷等。
- 因此,CBIC 收到了关于澄清此类罚金 GST 适用性的陈述。
说明:
- 一些地方机构认为,此类罚金类似于对容忍某种行为或情况所收取的对价。
- 类似问题曾在2022 年 8 月 3 日发布的第 178/10/2022-GST 号通函中进行过审查,其中已明确指出,某些款项(如违约赔偿金)并非容忍某种行为或情况的对价。它们更多是为阻止此类行为而收回的金额;此类金额旨在防止合同违约或不履行,因此仅是合同中的“事件”。
- 合同的本质是“履行”而非“违约”。
- 受监管实体征收的罚金本质上类似于违反合同条款,因此属于上述说明的范畴。
- 因此,受监管实体征收的罚金无需缴纳 GST。
2. 第 12/2017-CGST (Rate) 号通知第 34 项下的豁免是否适用于支付聚合商?
问题:
- CBIC 收到了关于寻求明确2017 年 6 月 28 日第 12/2017-CTR 号通知第 34 项下关于支付聚合商(PA)结算 2000 卢比以内金额的 GST 豁免适用性的陈述。
说明:
CBIC 明确指出:
- 第 12/2017-CT(Rate) 号通知第 34 项规定,收单银行向任何个人提供的关于通过信用卡、借记卡、签账卡或其他支付卡服务进行的单笔交易金额不超过 2000 卢比的结算服务,可免征 GST。
- “收单银行”是指任何银行公司、金融机构(包括非银行金融公司)或任何其他向接受此类卡的个人进行支付的人。
- 支付聚合商(PA)协助电子商务网站和商户接受其客户的各种支付工具,而无需创建其独立的支付集成系统。
- 因此,PA 从客户处接收款项,进行归集,并在规定期限内转账给商户。
- 根据 RBI 指南,PA 在托管账户中接收客户款项,并有义务在 RBI 规定的期限内与商户进行最终结算。因此,受 RBI 监管的 PA 属于收单银行的定义范畴,即“任何其他向接受此类卡的个人进行支付的人”。
- 据此,受 RBI 监管的 PA 符合豁免条款中收单银行的定义。
- 此外,根据 RBI 指南,考虑到在资金处理方面的角色不同,支付聚合商(PA)和支付网关(PG)是有区别的。
- PA 从客户处接收款项,进行归集,并在规定时间内转账给商户。而 PG 提供技术基础设施来路由和促进在线支付交易的处理,不涉及资金处理。
- 因此,CBIC 明确表示,受 RBI 监管的支付聚合商(PA)在结算单笔不超过 2000 卢比的金额时,可享受第 34 项下的 GST 豁免。此外,该豁免仅限于涉及资金处理的支付结算功能,不涵盖支付网关(PG)服务。
3. 政府实体利用政府补助金提供的研发服务的 GST 问题
问题:
- 第 54 届 GST 理事会会议建议对政府实体或研究协会、大学、学院或其他机构(根据 1961 年所得税法第 35(1)(ii) 或 (iii) 条通知)以补助金形式作为对价提供的研发服务予以免税。
- 此类豁免已通过 2024 年 10 月 8 日发布的第 08/2024-CT(Rate) 号通知自 2024 年 10 月 10 日起生效。
- 据此,关于政府实体提供的研发服务所获补助金的纳税问题已自 2024 年 10 月 10 日起得到解决。
- 对于过去期间,即 2017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10 月 9 日,第 55 届 GST 理事会会议建议按“现状”原则
说明:
- 据此,根据第 55 届 GST 理事会会议的建议,CBIC 明确表示,对于 2017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10 月 9 日期间,政府实体利用补助金提供的研发服务所缴纳的 GST,按“现状”原则进行正规化处理。
4. 国家技能发展公司(NSDC)批准的培训合作伙伴所提供技能培训服务的 GST 问题
问题:
- 根据第 54 届 GST 理事会会议的建议,第 12/2017-CTR 号通知第 69 项已通过 2024 年 10 月 8 日发布的第 08/2024 号通知进行了修订,以使其与 NCVET 下的技能发展新监管框架保持同步。
- 因此,此前国家技能发展公司(NSDC)批准的培训合作伙伴所提供的技能培训服务享有的豁免被撤销。
- 修订后的豁免仅限于由获得 NCVET 认可的颁证机构认证的培训机构所提供的技能培训服务。
- 然而,据了解,NSDC 是印度政府技能培训计划以及其他技能发展项目的实施机构。因此,撤销对 NSDC 批准的培训合作伙伴的税收豁免将对技能培训生态系统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因此,第 55 届 GST 理事会会议建议恢复此前的豁免。据此,该豁免已通过修订第 06/2025-CT(Rate) 号通知予以恢复,自 2025 年 1 月 16 日起生效。
- 此外,GST 理事会建议对 NSDC 批准的培训合作伙伴在 2024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5 年 1 月 15 日期间提供的服务所缴纳的 GST,按“现状”原则进行正规化处理。
说明:
- 据此,印度中央间接税与关税委员会(CBIC)明确指出,对于 NSDC 批准的培训合作伙伴在 2024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5 年 1 月 15 日期间提供的服务,其 GST 缴纳情况按“现状”予以规范。因此,NSDC 批准的培训合作伙伴所提供服务的 GST 适用性如下:
- 因此,NSDC 批准的培训合作伙伴所提供服务的 GST 适用性如下:
| Period |
Taxability |
| Before 10.10.2024 |
Exempted |
| 10.10.2024 to 15.01.2025 |
Taxable on “as is where is” basis (Notification No. 08/2024 dated 08.10.2024 made effective from 10.10.2024) |
| From 16.01.2025 onwards |
Exempted (Notification No. 06/2025-CT(Rate) dated 16.01.2025 with effect from 16.01.2025) |
5. 结论:
关于罚金不适用 GST 以及支付聚合商享有 GST 免税待遇的澄清是一项积极举措,体现了政府致力于为企业营造可预测税收环境的决心。这些澄清将带来更高的税收确定性,并有助于 GST 官员采取统一的执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