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7月22日,德里高等法院在M/S Jian International诉德里商品及服务税专员案(W.P. (C) 4205/2020)中作出了一项有利于M/S Jian International的重要裁决。德里高等法院在判决中裁定,税务部门不得在退税申请提交之日起15天后发出缺陷备忘录。这意味着,如果税务部门未能在15天内发出缺陷备忘录,则不得以文件缺失为由拒绝退税申请。
德里高等法院进一步指出,由于退税申请未能在提交之日起15天内得到处理,因此应视为该申请在各方面均已完备。
根据GST(商品及服务税)法律,企业只要及时提交退税申请及证明文件,即有资格享受多项豁免和退税。此外,GST委员会必须在法案规定的期限内采取必要行动,即发出确认函或缺陷备忘录。该法案通过《2017年CGST法案》第54条,并结合《CGST规则》第90条和第91条,制定了相关的退税准则。
M/s Jain International(“申请人”)于2019年11月4日提交了2019年8月份的GST RFD-01表格退税申请,要求退还912,893印度卢比。
根据《CGST规则》第90条,被申请人必须在退税申请提交之日起15天内,指出申请中存在的差异或予以受理。
此外,根据《2017年CGST规则》第54(6)条及第91条,主管官员必须在根据第90条发出确认函之日起7天内,退还至少90%的零税率供应退税款。
在本案中,被申请人未能在退税申请提交之日起15天内处理退税申请,即既未发出GST RFD-02表格的确认函,也未发出GST RFD-03表格的缺陷备忘录。提交之日起的15天期限于2019年11月19日届满。
因此,申请人提起诉讼,要求法院指示被申请人根据《CGST法案》第56条支付退税款及利息。
德里高等法院裁定,根据《CGST规则》第90(2)和90(3)条,被申请人必须在退税申请提交之日起15天内发出缺陷备忘录或确认函。
若被申请人未履行上述义务,申请人有权根据《CGST法案》第56条获得利息。
此外,若允许被申请人现在发出缺陷备忘录,将使被申请人能够超出规定时限处理退税申请。
这也将损害申请人从原始退税申请提交之日起主张利息的权利。
德里高等法院指出,法案中已明确规定了退税政策和确认函的相关规则。因此,在遵守规则方面没有任何通融余地。
由于退税申请未能在提交之日起15天内得到处理,因此应视为该申请在各方面均已完备。
此外,《2017年中央商品及服务税(CGST)规则》第90条和第91条就退税的确认、审查及发放提供了完整的准则。上述规则还为开展这些活动规定了严格的时间表。
被申请人现已丧失在现阶段指出任何缺陷的权利。
因此,德里高等法院判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发放退税,并支付逾期利息,判决下达后两周内执行。
德里高等法院作出的这一历史性裁决证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违背既定规则和法案。法院的判决进一步增强了公众和商界人士的信心,即不仅是他们,税务机关若有疏忽也同样会被追究责任。
如果您作为商人也面临同样的问题,应当就税务机关的疏忽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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