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ST理事会已圆满完成其第50次会议,会议于2023年7月11日在新德里举行,由联邦财政与企业事务部长主持。第50次GST理事会会议就以下事项达成了建议:
- 调整各类商品和服务的GST税率;
- 放宽2022-23财年GSTR-9和GSTR-9C的申报要求;
- 针对行业提出的问题(如进项税额(ITC)分配、向政府部门供应货物等)进行澄清。
第50次GST理事会会议建议的变更如下:
1. 商品GST税率的变更及其他相关建议
a. GST税率变更
GST理事会建议对GST税率进行以下调整:
| Goods |
Existing Rate |
Proposed Rate |
| Uncooked/unfried snack pellets |
18% |
5% |
| Imitation Zari thread or yarn |
12% |
5% |
| LD slag |
18% |
5% |
| Fish soluble paste |
18% |
5% |
b. 其他与商品相关的建议
GST理事会针对不同情况建议进行以下其他税率调整:
- 个人进口Dinutuximab(Quarziba)药物免征IGST。
- 个人进口用于治疗罕见病的药物及特殊医疗用途食品(FSMP)免征IGST,但须符合现有条件。
- 补偿税通知第52B条将涵盖所有多功能车辆。因此,只要符合第52B条规定的长度、发动机排量和离地间隙参数,所有多功能车辆均须缴纳补偿税。
- 进口黄金、白银或铂金的IGST豁免政策同样适用于RBL银行和中信银行(ICBC)。
2. 服务GST税率建议及其他相关变更
a. GST税率变更
- 为鼓励初创企业,卫星发射服务的GST豁免范围已扩大至私营实体提供的服务。
在审议了部长小组(GoM)的建议后,GST理事会建议:
- 在线游戏和赛马应作为应税可诉权利纳入附表III。
- 赌场、赛马和在线游戏这三项均按28%的统一税率征税。
- 赌场按购买筹码的面值征税,赛马按投注总额征税,在线游戏按投注总额征税。
b. 其他与服务相关的变更
- 货物运输代理(GTA)选择按前向征收方式缴纳GST:
- GTA服务原按反向征收机制(RCM)缴纳5%的GST。但GTA可选择按12%的税率通过前向征收方式缴纳GST。
- GTA可通过在上一财年3月15日前提交声明来行使此选择权。该声明需每年提交。
- GST理事会建议,GTA无需每年提交声明。一旦行使该选择权,在未提交希望恢复反向征收机制(RCM)的声明前,该选择在未来财年持续有效。
- 此外,行使该选择权的截止日期将从3月15日改为上一财年的3月31日。声明可从上一财年的1月1日起提交。
- GST理事会澄清,董事以私人或个人身份(如出租不动产)向公司提供的服务,不适用RCM下的GST。只有董事以董事身份提供的服务才须在RCM下纳税。
- 电影院提供的餐饮服务,若独立于电影放映服务,则按餐厅服务征税。若电影票销售与餐饮供应捆绑在一起,则视为混合供应,整个供应将按主供应(即电影票)的GST税率征税。
3. 其他贸易便利化措施
- GST理事会建议出台《2023年商品及服务税上诉法庭(主席及成员任职条件)规则》。此外,与GST上诉法庭(GSTATs)相关的规则条款可能自2023年8月1日起生效,以处理GST相关事宜。
- 2022-23 财年年度申报的放宽政策
- 理事会建议,针对 2021-22 财年 FORM GSTR-9 和 FORM GSTR-9C 各项表格所提供的放宽政策,在 2022-23 财年继续适用。
- 年营业额不超过 200 万卢比的纳税人无需提交 FORM GSTR-9/9A 年度申报表。
- 输入服务分销商 (ISD) 机制并非强制性:
- GST 理事会建议明确,根据现行 GST 法律规定,对于将从第三方采购的公共输入服务所产生的进项税额 (ITC) 分配给不同主体,输入服务分销商 (ISD) 机制并非强制性要求。
- 此外,还将针对一个主体向另一个主体提供内部生成服务的应税性问题进行澄清。
- 同时,GST 法律可能会进行修订,以将 ISD 机制列为未来分配此类第三方采购公共输入服务进项税额的强制性要求。
- 更换和保修项下提供的材料无需转回进项税额 (ITC)
- GST 理事会建议就保修期内更换零件及维修服务(且未向客户收取任何对价)所涉及的进项税额转回问题进行澄清。
- 明确规定,制造商对此类零件更换或维修服务无需缴纳 GST,且制造商无需转回相应的进项税额。
- 关于退税相关问题的澄清:
GST 理事会建议就以下退税相关问题发布澄清:
- 由于 CGST 规则第 36(4) 条的修订,根据 2017 年 CGST 法案第 54(3) 条申请的累计进项税额 (ITC) 退税,将仅限于反映在相应纳税期或之前任何纳税期的 FORM GSTR-2B 中的进项税额。
- 由于 CGST 规则第 89(4) 条中插入了说明,在计算可准予的退税金额时,“调整后总营业额”中包含的出口货物价值将根据该说明确定。因此,在计算“调整后总营业额”时,出口价值应取发票价值或离岸价 (FOB) 中的较低者。
- 针对货物出口或服务出口款项回收超过 2017 年 CGST 规则第 96A 条规定时限的情况,就退税的可准予性进行澄清。
- 其他问题的澄清
GST 理事会建议就以下问题发布澄清:
- 单一交易涉及多个电子商务运营商 (ECO) 时的 TCS 责任。
- 有义务生成电子发票的注册人员,在向仅为 TDS 目的而注册的政府部门、机构、政府代理机构、地方当局或公共部门单位 (PSU) 等进行供应时,必须开具电子发票。
- 在计算错误获取和使用 IGST 进项税额的利息时,根据 2017 年 CGST 规则第 88B 条,应将电子进项税额账簿中 IGST、CGST 和 SGST 项下的余额合并计算利息责任。
- 控股公司仅持有子公司证券的行为不能被视为服务供应,因此不属于 GST 征税范围。
- 对 2019 年 4 月至 2021 年 12 月期间 GSTR-2A 中显示并在 GSTR-3B 中申报的进项税额 (ITC) 进行核查
- 特赦计划截止日期的延长:
理事会建议将针对 FORM GSTR-4、FORM GSTR-9 和 FORM GSTR-10 申报表未申报者、撤销注销登记以及视为撤回评估令的特赦计划截止日期,从 2023 年 6 月 30 日延长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
- 其他建议:
- 针对注册人员根据印度最高法院在 Union of India v/s Filco Trade Centre Pvt. Ltd. 一案中的指示提交的 TRAN-1/TRAN-2 索赔,针对相关裁定提出上诉时,应提供人工申报的特殊程序。
- 鉴于曼尼普尔邦当前的治安状况,建议将 2023 年 4 月、5 月和 6 月的 GSTR-1、GSTR-3B 和 GSTR-7 申报截止日期延长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
- 为减轻纳税人的合规负担,在通过电子商务运营商 (ECO) 供应应税服务或由 OIDAR 服务供应商向未注册接收方提供服务时,供应商仅需注明接收方所在的邦,无需注明接收方的姓名和详细地址。
4. 精简 GST 合规性的措施
- GST 理事会建议插入 2017 年 CGST 规则第 138F 条,以实施黄金/贵重宝石运输的电子运单制度。对于希望强制要求在其邦内进行黄金和贵重宝石邦内运输时生成电子运单的邦,可将其插入各自的 2017 年 SGST 规则中。
- GST 理事会建议:
- 根据 2017 年 CGST 法案第 148 条发布通知,规定烟草、槟榔及其他类似产品的制造商应遵循的特殊程序,包括机器注册和提交特殊月度申报表;
- 在 2017 年 CGST 法案中插入第 122A 条,对未进行机器注册的此类制造商处以特殊罚款;
- 通知 2021 年财政法案第 123 条的规定自 2023 年 10 月 1 日起生效,修订 IGST 法案第 16 条,并根据 2017 年 IGST 法案第 16(4) 条发布通知,规定限制烟草、槟榔及其他类似产品以及薄荷油出口的 IGST 退税途径。
- GST 理事会建议对 2017 年 CGST 规则进行以下修订,以加强注册流程并有效打击 GST 中的虚假和欺诈性注册行为:
- 应在获得注册后 30 天内或在提交 GSTR-1/IFF 之前(以较早者为准)提供以注册人姓名和 PAN 开立的银行账户详细信息。
- 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更新银行账户详细信息,GST 将通过系统自动暂停。
- 一旦更新银行账户详细信息,此类暂停将自动撤销。
- 对于未根据第 10A 条提供有效银行账户详细信息的注册人,将不允许提交 GSTR-1 或 IFF。
- 此外,取消在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营业场所实地核查的要求,并规定即使在已完成 Aadhaar 认证的情况下,对于高风险案例仍需进行实地核查。
- 根据第 88C(3) 条追缴税款和利息的程序:
- 第 88C 条是根据 GST 理事会在第 48 次会议上提出的建议加入的,旨在当 FORM GSTR-1 中报告的销项税额超过 FORM GSTR-3B 中的销项税额时,告知纳税人相关的利息和税收责任。
- GST 理事会现已建议在 2017 年 CGST 规则中加入第 142B 条,并引入 FORM GST DRC-01D,以规定在注册人未提供合理解释的情况下,追缴第 88C 条所告知金额的程序。
- 处理 FORM GSTR-2B 与 FORM GSTR-3B 之间进项税额(ITC)差异的方式:
- 理事会建议建立一种系统化的通知机制,当纳税人在 GSTR-3B 中申报的进项税额超过 FORM GSTR-2B 中显示的进项税额且超过特定阈值时,系统将自动通知纳税人,并提供自动合规程序,以便纳税人解释差异原因或采取补救措施。
- 为此,将在 2017 年 CGST 规则中加入第 88D 条和 FORM DRC-01C。
- 这将有助于减少进项税额不匹配的情况,并防止滥用 GST 进项税额抵扣机制。
- 将修订 2017 年 CGST 规则的第 64 条和 FORM GSTR-5A,要求 OIDAR 服务提供商提供向印度注册人提供服务的详细信息。此信息将有助于追踪接收方是否已就此类服务按反向征收机制(RCM)缴纳税款。
- 国际机场到达大厅免税店向入境旅客销售商品的价值,应计入免税供应价值,用于进项税额转出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