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存放于运输商仓库时的电子运单处理

发布日期:
May 23,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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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 在货物存放于运输商仓库的情况下开具电子运单(E-way Bill)。

货物存放于运输商仓库的问题:

  1. 纺织品贸易商因资金状况薄弱,常利用运输商的仓库来存放货物。
  2. 提供此类仓储设施的运输商必须进行 GST 注册。
  3. 若运输商接收货物并将其暂时存放在仓库中,以便后续运送至收货人/纳税人所在地,则该运输商必须进行 GST 注册并保存详细记录。
  4. 运输行业因此面临困难,目前已有请求将此类仓库视为中转仓库。

关于 货物存放于运输商仓库的说明:

  1. 如果收货人/纳税人将货物存放在运输商的仓库中,则该仓库必须由收货人/纳税人申报为额外的营业场所。
  2. 收货人进行此类申报,并获得运输商的同意,即视为有效。
  3. 在此情况下,当货物到达运输商仓库时,电子运单项下的运输即视为结束。
  4. 每当货物从运输商仓库(即纳税人的额外营业场所)运往纳税人的其他营业场所时,均须根据各邦现行的电子运单规定,开具有效的电子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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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pil Mittal 特许会计师
拥有20多年经验的合伙人,为企业提供全球扩张、实体设立、跨境架构、国际税务及60多个司法管辖区的监管合规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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