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2020年3月以来,新冠疫情对各行各业造成了巨大冲击。企业和机构不仅难以按时履行各项法律合规义务,还面临着严峻的流动性紧缩压力。
工厂和机构仍需向员工支付受疫情影响期间的工资和薪酬。随之而来的还有ESIC(员工国家保险)和EPF(员工公积金)的合规要求。
为了在不影响员工收入的前提下为企业提供一定的缓冲,政府针对新冠疫情期间的ESIC和EPF合规要求出台了多项纾困措施。
此外,政府还提出为员工的EPF账户缴费,以减轻工厂的财务负担。
本文将详细探讨中央政府为应对此次疫情所采取的各项减负措施。
为应对新冠疫情带来的前所未有的局面,中央政府将2020年3月的电子申报单(ECR)申报期限延长了30天(从2020年4月16日至2020年5月16日)。
在2020年5月15日前提交的ECR中,雇主需申报2020年3月的实际工资发放日期,并于2020年5月15日或之前汇缴公积金及行政/检查费用。
来源:(2020年4月15日第 C-I/Misc./2019-20/Vol.II/Part./9 号文件)
来源:2020年4月15日第 C-I/Misc./2019-20/Vol.II/Part./9 号文件,2020年5月15日第 C-I/Misc./2020-21/Vol.I./1112 号文件
根据“自力更生印度”(Atmanirbhar Bharat)计划,雇主和雇员的法定EPF缴费比例均已从12%下调至10%。
下调后的EPF缴费比例适用于2020年5月、6月和7月。
下调后的EPF比例适用于《1952年雇员公积金及杂项规定法》涵盖的所有类别机构,但以下情况除外:
下调比例不适用于符合PMGKY(总理穷人福利计划)福利条件的机构,因为这些机构的全部雇员和雇主缴费(总计工资的24%)均由中央政府承担。
行政费用(EPF工资的0.5%)和EDLI缴费(工资的0.5%)均由雇主支付,且保持不变。
来源:2020年5月18日的通知
常见问题解答 - EPF 法定缴存比例从 12% 降至 10%(日期:2020 年 5 月 20 日)
中央政府宣布了“总理穷人福利计划”(PMGKY),以帮助贫困人口应对新冠疫情。
作为该计划的一部分,中央政府宣布在 2020 年 3 月、4 月和 5 月这三个月内,为 EPF 账户缴纳雇主缴存部分(12%)和雇员缴存部分(12%)。
仅适用于员工人数在 100 人及以下,且其中 90% 或以上员工月工资低于 15,000 印度卢比的机构。
符合缴存条件的员工:
来源:总理穷人福利计划
关于中央政府为雇员和雇主提供三个月缴存补贴的常见问题解答,适用于员工人数不超过 100 人的机构中低薪 EPF 会员:日期 2020 年 4 月 10 日
此前,缴纳缴存金和行政/检查费是提交 ECR 的先决条件。
然而,为了使机构能够在封锁期间顺利完成合规工作,现在可以在不同时缴纳费用的情况下提交电子申报单 (ECR)。
ECR 不会失效,未来仍可用于缴费。
费用可在截止日期前或中央政府宣布的延长期限内汇缴。中央政府已免除封锁期间因延迟缴存而产生的任何损害赔偿金。
符合 PMGKY 计划条件的实体,可在 2020 年 5 月 15 日之前提交 2020 年 3 月和 4 月的申报。
来源:常见问题解答:ECR 申报与缴费
在抗击新冠疫情期间,所有工厂和机构暂时关闭。在此期间,雇员和工人可能会资金短缺。因此,政府已允许在工厂和机构工作的雇员支取不可退还的 EPF 预支款。
任何在工厂或机构工作且拥有 UAN(通用账号)的 EPF 计划成员均有资格支取预支款。
允许支取的预支金额为以下各项中的最小值:
由于该提款无需偿还,因此无需退还相关金额。
预付款申领流程完全在线进行。因此,只要员工的通用账号(UAN)已通过Aadhar认证,且银行账户和手机号码已与UAN绑定,即可申领该款项。
来源:(编号 C_I/Misc./2019-20/Vol.II/Part/,日期为2020年3月28日)
《1952年公积金法》第14B条规定,对于未在截止日期前缴纳公积金的雇主,将追缴损害赔偿金。
在此次疫情期间,中央政府已明确表示,封锁期间延迟缴纳公积金是由于运营和经济原因所致,雇主并无主观过错。
因此,对于封锁期间延迟缴纳公积金或行政费用的行为,将不会启动征收罚金的程序。
来源:(编号 C-I/Misc./2020-21/Vol.I./1112,日期为2020年5月15日)
为应对新冠疫情,2020年2月及3月的ESIC缴费截止日期延长如下:
来源:(编号 P-11/14/Misc./1/2019-Rev.,日期为2020年3月16日,并参考2020年4月13日的通知)
阅读更多关于ESIC缴费率从6.5%降至4%的信息
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期间的ESIC申报表提交截止日期已从2020年5月11日延长至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