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许多在新加坡运营的小型私人公司错误地认为,公司规模小就意味着完全没有财务报告要求。这种误解导致了代价高昂的违规行为,未能遵守会计与企业管制局(ACRA)的规定,可能因迟报或未申报而面临300新元至3,000新元的罚款。
自2015年起,新加坡《公司法》通过“小型公司”概念(取代了旧的“豁免私人公司”框架),在第205C条下为审计豁免提供了明确途径。这一更新后的框架将审计减免范围扩大到更广泛的私人公司——包括那些拥有企业股东的公司——同时保留了基本的合规义务。
根据1967年《公司法》第205C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公司”可豁免外部审计师对其财务报表进行强制性审计。该条款通过2014年《公司(修订)法》引入,并于2015年7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生效。
主要区别: 审计豁免意味着您不需要审计师——但这不代表您没有财务义务。豁免公司仍必须:
无论审计状态如何,这些义务都保持不变。新框架改变之处在于资格要求——“小型公司”制度比其前身“豁免私人公司”(EPC)制度范围更广:

了解哪种框架适用于您的公司是第一步——下一步是确认您是否符合特定的 合格标准。
审计豁免资格取决于符合 两项主要条件:
《公司法》第十三附表规定了这些门槛:
承包商和兼职员工不计入员工人数限制。
公司符合资格,如果它符合 其中任意两项 上述三项标准中的,且连续 两个紧接的财政年度。.
示例:
在这种情况下,该公司连续两年资产总额超过限额,但收入和员工人数均未超限,因此从2024财年开始符合审计豁免条件。
新公司(成立不足两年)没有可追溯的两年历史数据。它们只需满足以下条件即可获得资格 在当前财年内满足三项标准中的两项.
示例:
一家于2023年3月成立、其第一个财年于2023年12月结束的公司,如果仅在第一个财年内达到门槛,即可获得2023财年的审计豁免资格。一旦该公司完成第二个财年,则适用标准的两年追溯规则。
如果您的公司属于某个企业集团——无论是作为母公司还是子公司——仅凭个体资格是不够的。整个集团也必须以 合并基础。
小型集团必须满足 相同的三项标准中的两项 (收入、资产、员工人数)以 合并基础 针对紧接的过去两个连续财政年度,并使用:
“集团”遵循新加坡会计准则——无论是否实际提交合并财务报表。即使新加坡子公司从未编制合并账目,也必须根据这些定义评估其集团成员资格。
这项规定直接影响外国企业。如果一家新加坡公司是 大型海外母公司的子公司,那么全球集团的规模决定了其资格——而不仅仅是本地实体的财务状况。
示例:
一家年收入300万新元、拥有10名员工的新加坡小型子公司,由一家年收入5000万英镑、拥有200名员工的英国母公司全资拥有。尽管这家新加坡实体单独来看很容易满足所有三项标准,但它 无法 申请审计豁免,因为合并集团未能达到门槛。
外资实体应在初期就评估集团规模——等到审计时才发现不符合资格将是一个代价高昂的错误。
审计豁免资格 并非永久性的——它必须根据当前业绩每年重新评估。
公司保留小型公司资格 除非:
失去资格的例子:
仅在 一年内 未能满足标准并不会导致资格丧失。公司必须连续两年未能满足标准,审计豁免才会终止。
失去小型公司资格的公司可以 自动重新获得资格。为此,它们必须满足最初使其获得资格的相同条件:

之前失去豁免资格不会受到处罚。一旦公司连续两年再次满足标准,它将从下一个财政年度起重新获得豁免资格。
审计豁免可以降低成本,但 并不能完全消除 核心财务职责。
维护妥善的会计记录 (第199条)
记录必须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并能用于编制 合规的财务报表。
按照SFRS编制财务报表
所有豁免公司都必须编制符合新加坡财务报告准则的年度财务报表,即使没有审计师的签字。
向ACRA提交年度申报表
年度申报表必须按时提交。根据公司规模和结构,财务报表可能需要以XBRL格式提交:
根据第205D条,注册官可以 要求 原本豁免审计的公司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果认为有必要。这意味着:
对于在多个司法管辖区(例如在新加坡和印度均设有子公司的英国母公司)管理实体的外国企业而言,保持一致且合规的账簿变得尤为复杂。VJM Global 致力于帮助企业应对这种复杂性。凭借 30 多年的跨境会计和合规经验,本公司协助国际企业管理账务、按时提交申报,并使子公司报告与集团范围内的标准保持一致——特别是对于在印度及其他司法管辖区开展业务的客户。
即使公司符合审计豁免条件,某些情况下仍可能需要进行审计——无论是自愿的还是出于合同义务:

重要提示: 在这些情况下,审计豁免技术上仍然适用——公司是出于商业或合同原因选择进行审计,而非法律强制要求。董事应书面记录委托自愿审计的原因,特别是如果股东或贷款人提出要求。
并非自动符合——但新成立的公司(成立不满两年)可以在一个财政年度内符合三项规模标准中的两项,从而获得豁免,无需连续两年符合条件。
是的。与旧的豁免私人公司框架不同,小型公司概念对股东类型没有限制。企业股东不会使公司失去审计豁免资格。
公司必须安排进行 法定审计 从其不再符合资格的财政年度开始。但是,如果公司在后续年度再次连续两年符合标准,则可以重新获得资格。
不。审计豁免仅免除了审计师要求。公司仍必须根据SFRS准备财务报表,并按时向ACRA提交年度申报表。
是的。根据第205D条,注册官可以在其认为合适时,指示原本豁免审计的公司提交经审计的账目——因此,无论您的豁免状态如何,都建议保持清晰、完整的记录。
不。根据第205C条的豁免仅适用于私人公司。上市公司无论规模大小,都必须对其账目进行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