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拓展阿联酋大陆市场的新加坡企业面临一项与新加坡框架不同的合规义务:**所有阿联酋大陆公司都必须进行强制性的 年度外部审计**,无论其规模、收入或员工人数如何。
这让许多新加坡创始人措手不及。根据新加坡《公司法》,符合 特定门槛的 小型公司可以免于审计 — 但阿联酋大陆实体不存在此类豁免。
从运营的第一天起,您的阿联酋有限责任公司 (LLC) 或公众股份公司 (PJSC) 必须任命一名阿联酋经济部许可的审计师,并每年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本指南涵盖法律框架、审计流程、您的财务团队需要准备的事项以及不合规的后果 — 以确保您的阿联酋实体合法合规。
阿联酋大陆公司审计是由第三方持牌审计师对您的实体财务报表进行的独立审查,旨在核实账目准确、完整并符合阿联酋法律和国际 财务报告准则 (IFRS)。
这与内部审计职能、日常簿记审查或外包会计不同。法定外部审计具有法律效力,并且必须出具一份正式的审计报告 — 监管机构和银行会真正依赖这份报告。
该报告可能随时被经济和旅游部 (DED)、联邦税务局 (FTA) 和阿联酋银行要求提供。
对于新加坡企业而言,阿联酋的规定与您在国内可能习惯的有所不同:

在阿联酋大陆,每个注册实体都必须接受法定审计——没有基于规模的豁免。
相关管辖条款是 第27(1)条 《2021年第32号联邦法》(阿联酋商业公司法)规定:“每家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应设有一名或多名审计师,每年对公司账目进行审计。”
要点:
根据2025年第84号部长级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的纳税期生效),年收入超过 5000万阿联酋迪拉姆 的企业必须保留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用于企业所得税申报。
该门槛独立于第27条义务——年收入低于5000万阿联酋迪拉姆的大陆公司仍需根据《商业公司法》进行年度审计,但超过该门槛的公司则面临额外的企业所得税合规要求。
拥有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的新加坡母公司面临比公众股份公司更紧迫的合规期限。错过这些截止日期可能会导致执照续期和税务申报出现连锁问题。
这些截止日期仅由阿联酋子公司负责,而非新加坡母公司。审计义务适用于 子公司层面,这意味着您的阿联酋实体必须独立审计,与在新加坡进行的任何集团审计分开。
一个实际优势是:自2018年1月1日起,新加坡的SFRS(I)框架与IFRS完全相同,因此在将阿联酋财务报表合并到新加坡集团账目时,不存在准则转换问题。然而,阿联酋的审计本身必须由阿联酋持牌专业人士进行——您的新加坡审计师无法签署。
审计周期从财政年度结束开始,包括审计师委任、文件准备、现场工作、报告出具以及提交给相关机构。
关键要求: 审计师必须根据2014年第12号联邦法,在阿联酋经济部注册并获得许可。
第3条 规定:“任何自然人或法人,除非其姓名已在经济部执业审计师名册中注册,否则不得在该国执业。”
仅在新加坡注册的新加坡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国际四大实体,无法合法签署阿联酋法定审计报告。您的公司必须要么在阿联酋设立分支机构并配备当地持牌代表,要么聘请一家单独的阿联酋注册审计事务所。
您的审计师将需要一份全面的文件包。请使用此清单:
审计师会审查财务文件,抽样测试交易,评估内部控制,并核实财务报表是否符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现场工作可能在您阿联酋的办公场所进行,也可能远程进行,具体取决于审计师的方法。您当地管理团队的配合至关重要。延迟回复审计师的询问可能会推迟您的提交截止日期,并带来合规风险。
审计师会出具四种正式意见中的一种:

对于需要管理集团报告时间表的新加坡公司而言,无保留意见尤为重要——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可能会延迟母公司的合并报表,并引发新加坡审计师的质询。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必须提交给:
新加坡母公司通常需要符合IFRS格式的阿联酋审计报告,以支持SFRS(I)下的集团合并。因此,在现场工作开始前,请与您的新加坡审计师确认格式要求。
受委任的审计师必须持有阿联酋经济部颁发的有效执照。 仅在新加坡运营的新加坡特许会计师(CA Singapore)或国际四大事务所的附属机构,无权签署阿联酋法定审计报告。
在聘请公司之前,请通过经济部的专业执照注册系统核实其在阿联酋的执照状态。
阿联酋大陆公司必须编制 财务报表 符合IFRS。新加坡采用SFRS,该准则与IFRS基本趋同但并非完全相同——除非您已采用SFRS(I)。
对新加坡公司而言的好消息: 如果您的新加坡母公司采用SFRS(I)(自2018年1月1日起,SGX上市公司强制执行),则您的框架与IFRS完全相同。这在合并阿联酋子公司财务报表时,消除了准则转换的负担。
仍在使用旧版SFRS框架的公司应注意,该框架“基本一致”,但在过渡性规定和生效日期方面可能存在细微差异。阿联酋持牌会计师应在审计前审查财务报表,以识别任何差异。
阿联酋法律规定了分层记录保存要求:

关键区别: 新加坡的一般要求是5年;阿联酋的则是 企业所得税文件保留7年。建立合规的 文件保留政策 从一开始就为您的阿联酋实体制定。
允许电子存储 根据《税务程序法》第5(5)条规定,但须符合联邦税务局(FTA)的可访问性和完整性要求。如果基于云的系统能够保持数据完整性、防止未经授权的修改并提供审计追踪,则可以接受。
在阿联酋大陆运营子公司的_{*zh_CN}新加坡公司需要协调 两个独立的合规周期:
协调这些义务需要仔细规划。一家在两国司法管辖区均有经验的跨境咨询公司可以帮助协调报告时间表、管理合并要求,并确保您的阿联酋子公司在年底前做好审计准备。
新加坡《公司法》规定,小型公司如符合三项规模标准中的两项,可免于审计。许多创始人认为其阿联酋有限责任公司(LLC)也符合同样的豁免条件——但事实并非如此。
根据2021年第32号联邦法第27条,阿联酋大陆公司不存在同等豁免。延迟委任审计师会立即导致违规,且没有宽限期。
以下任何审计师出具的报告在阿联酋均不具备法律效力:
经济发展部、联邦税务局和阿联酋银行都将拒绝该报告。您将需要与持牌审计师重复整个审计过程——这会使成本翻倍,并可能因此错过提交截止日期。
上述两项错误都会使您的公司面临多个机构的处罚。以下是违规行为的实际代价:
联邦税务局(企业所得税):
商业公司法:
运营后果:

远程管理阿联酋子公司的新加坡公司,常因未能从其本土办公室追踪DED和FTA日历而错过截止日期。请从第一天起就设置自动化合规追踪。
阿联酋大陆公司的审计是指由阿联酋持牌外部审计师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的年度独立审查,旨在核实其准确性并符合2021年第32号联邦法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审计会出具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审计报告,该报告是许可证续期和税务申报所必需的。
根据2021年第32号联邦法第27条,所有在阿联酋大陆注册的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LLC)和公众股份公司(PJSC)——都必须进行年度外部审计。公司规模、收入或股东数量均不构成豁免理由。
根据《商业公司法》,所有大陆公司都必须进行审计。对于收入超过5000万阿联酋迪拉姆的公司,根据2025年第84号部长级决定,还需要为企业所得税目的保留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但无论收入多少,基本的审计义务都适用。
是的。根据2025年第84号部长级决定,收入超过5000万阿联酋迪拉姆的公司必须为企业所得税申报保留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寻求0%税率的合格自由区实体,无论收入水平如何,都面临此要求。
根据2014年第12号联邦法,审计师必须获得阿联酋经济部的许可。国际资质——包括新加坡特许会计师(CA Singapore)、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或注册会计师(CPA)——本身不足以满足要求;审计师还必须持有有效的阿联酋执业许可证,并出现在经济部的执业审计师名册中。
2021年第32号联邦法第27(1)条规定,每家阿联酋大陆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公众股份公司)都必须任命一名或多名经股东批准的持牌审计师,每年审计公司的财务账目。这是普遍审计义务的主要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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